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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闲置钢气瓶调剂公告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3-05-09 】

各部门:

现有四个闲置钢气瓶(氮气/可承受压力2.5MPa)可进行调剂使用。各单位如有使用需求,请于公示之日起十天内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联系。

联系电话:89723986

联系人:国晶晶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22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