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,保证教学设备完好率,保障实验教学质量,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验教学设备使用现状,将需要维修的设备及时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。
报送方式:
1. PC端:登录“办公自动化”,在“资产管理”模块的“设备维修申请实施流程”中填报。
2. 手机端:登录“智慧沈航”,在“行政办公”——“资产管理”模块的“设备维修申请实施流程”中填报。
报修时请简要说明设备故障情况及损坏原因,并上传维修报价单。
联系人:罗延军
联系电话:88795150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3年6月1日